“杨大叔,今晚我们加菜了。(.)”他提着那条半米长的鲤鱼儿扔进厨房木桶中。那鱼儿一进水中立即龙精虎猛,哪里还有先前被他提着回来的恹恹然。
杨大叔呵呵一笑,道:“小麦,自从你来到我们家后,不但欢笑声多了,而且伙食也改善了许多,天天有肉吃,哪里像之前那样四五天才有一顿肉吃。先前我还怕带你回来会不够饭吃呢。”
他这话说得倒不错。麦寻月可是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超时代人物,见多识广,本身又是擅长言辞,随便开口几句笑话便逗得他们两父女开怀大笑,咯咯笑个不停。
而且这家伙可不是一般的人物,在出国求学的时候参加过野外求生大赛,知道如何捕获野生动物,那般手段之熟练便是一些老猎人也自叹不如。又在这种野生动物遍布的时代中,自然是天天都能捕获食物,让清贫、多菜少肉的这一家天天都能尝得肉吃,日子过得越发的滋润。
“呵呵……”麦寻月呵呵一笑,他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而且这么做更主要的原因就是能让自己的生活也滋润很多,何乐而不为呢?
“小子,今天算你不走运了。”
他让杨大叔清清他们推开一边,一伸手进桶子里一把抓住鱼儿肥大的身子,甩晕在砧板上,拿着一把菜刀三下五除二就将鱼儿开肠破肚,刮开鱼鳞。(.)那般熟练程度,让两父女看得目瞪口呆,简直就是媲美城中酒楼的大厨师。
这并不是什么夸张的言辞,想麦寻月自幼家贫,父母早出晚归,可谓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六岁已经开始学做饭,八岁懂得做菜,道十八岁进酒楼兼职做厨师。做出的菜肴更是让客人口齿留香,一个个竖起大拇指大赞美味。
甚至连著名美食杂志的食家都闻名而来,评满分,言称即便比起一些著名大厨师也不差,绝对有五星级厨师的厨艺。
有他做菜,清清两父女可是有口福了。
鱼儿太大了,足有七八斤重,做三个人的菜仅用了一小部分,多余的让杨大叔切成一块块的,可以晒成鱼干,方便保存久一点食用。
而鱼头则是加以佐料炖成一锅鲜美的清汤,加上两碟糖醋鱼与红烧鱼,另配以杨大叔亲自下手的两碟绿色原生态无农药青菜,则是两肉两菜一汤俱全。
这一顿饭,麦寻月施展出高超的厨艺,让两父女大呼美味,饭量大增。哪怕一直少饭量的清清也破例多吃了半碗饭,碟子里的肉菜更是不剩丝毫,被三人吃得干干净净,干净得简直可以去照镜子了。
汤足饭饱后,麦寻月坐在椅子上,摆着圆鼓鼓的肚子,便似怀孕三个月的大姑娘一般。而清清则是乖巧地收拾桌上的碗筷,他不由调笑道:“清清真是贤良淑德,不尽上得厅堂,也下得厨房,以后也不知哪个家伙那么幸运能娶到你做老婆,那真是天大的福缘。”
最重要当然还是能上得了大床,麦寻月满脸淫笑着,自然这话不能说出来,否则这两父女估计要进厨房提刀出来砍他一顿了。
清清粉脸嫣红,娇羞无限,只觉得被月哥哥这么一称赞,芳心都是满满的都是欢喜,很是喜欢这种感觉。
“对了,清清,有没有白纸和笔墨?”
麦寻月突然想起了什么,对清清询问道。
“有,月哥哥等等——”
清清虽然出身贫苦,却也是识字,平时杨大叔进城也会买几本书籍与笔墨纸砚让她练练字,秀气一些,不至于日后嫁出去被人嗤笑不识字。
片刻后,她从闺房中取出笔墨纸砚,却不知月哥哥是要来作甚,因为她从没见过他写字。
我的妈啊,麦寻月苦恼不已,他对各种西里古怪的东西样样精通,尤其是老树盘根、老汉推车这床上欢爱般技巧更是无师自通。倒是对于毛笔字却是一知半解,完全两眼一抹黑,啥也不懂。
更何况他是要用来作画的,这更加不行。
从怀中特别缝制的口袋中取出一支尾指粗长的黑色圆柱长条物体,通体由金属制成,是他前世带来的钢笔。
幸亏老子前世有出门带笔的习惯,不然也不知如何办才好。麦寻月心有侥幸,对自己的习惯大为欣赏,小小地赞了自己一下。
磨出墨水后吸入钢笔管中,而后尝试画了一笔,果真划出一道细长笔痕,清晰见闻,心有欣喜。
清清与杨大叔对于这支奇特的笔很感兴趣,无奈之下麦寻月唯有花费口水解释一番,这是家乡的产物。
对于麦寻月的家乡,两人一直都是很好奇,但这家伙只是模模糊糊说了一句,言称是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根本回不了,他们也到不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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