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乞丐?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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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乞丐?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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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何府家里,日子就是这么的清闲,每天不是采采花儿,钓钓不知道哪个人养的鱼儿,就是调戏调戏那些靓丽的侍女丫鬟们,日子过得倒也是挺快活轻松的。()

    只是让他有些遗憾的事,那个天才而神秘的何家大小姐一直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住了十天八天来的日子,偏得就是一次脸也没有见得着,甚至连她的全名叫什么也不甚知道。有时间得找何威问一问。

    而来的日子久了,跟家丁丫鬟们也混得比较开了,加上他长得也算得上俊俏,有没什么架子,旁敲左击倒是套出了不少资料出来。

    府伊大人的老婆,也就是何夫人,本姓唐,是一个挺时尚新潮的女人。不但经营得一家遍及华夏各个省份的染坊布庄,而且衣着一直都是时尚新潮,往往都是衣服界的领头先锋者,所制造的衣裳颇受其他夫人小姐们的喜爱。低至基层人民都甚为喜爱。

    这个何夫人自然也成为麦寻月的目标,当然这种目标不是那种目标,而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因为何夫人经营得唐氏染坊以及唐氏布庄遍及全国各地,世代都在经营,早已拥有了庞大的人际关系网以及推广优势,为他的计划可是能够提供大大的便利。

    不过这何夫人跟她的女儿性格上完全是一个版本打印出来的人儿,都是大忙人,整天连人影都见不着,东奔西跑的。看来日后得寻个机会好好地联系一番。

    清晨鸡鸣,麦寻月习惯性地早起,从何威大少爷那张舒软的床榻上起来,大大了伸展了一个懒腰。不由感慨大少爷的大床就是好睡,不但松软,而且够大,扯起四五个脱光美女一起滚大床也是绰绰有余。

    而原有的主人何威大少爷则被麦寻月一脚踹下床,只能凄凉地打地铺。(.)可怜他身娇肉贵,自幼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哪里睡得惯硬邦邦的地板,想打个抗议。

    可惜抗议无效,被大哥直接忽视了,而且语重心长美名其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为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一番从先秦某位叫做孟子的盗过来的词句放在他口中说着大道理,把何威忽悠得满脑子都是一片迷糊。再后来,他就自愿地被迫躺在地板上睡觉,每天鸡鸣还没响起的时候就起来,浑身腰骨疼痛的,而眼红看着大哥睡得舒服之极。

    围着偌大的何府跑了两圈后,麦寻月身上因为四月中后旬【这里指的是农历时间】,接近夏日季节,早已是汗沾衣裳,浑身湿漉漉的。只不过微微喘气,显示出自身良好的身体素质。

    而身后被拉着一起跑步的何威更是软绵绵靠在一棵树边,气喘吁吁,早已是上气不接下气,拿过水壶就像拧开喝里面的冰水。却被麦寻月一把抢过,他是医学博士生,自然知何威现在喝水的利害关系,道:“小何,等等再喝。因为你刚刚剧烈运动过得缘故,你的人体五脏都产生了大量的热气,现在贸贸然喝下这么冰的水,对你的内脏会有很大的伤害。就好比烧红了铁块被冰水一浇那样。”

    何威虽然很口渴,但这时也只能点头称是。

    麦寻月拍拍他的肩膀:“小何,你虽然外表看上去挺高大威猛的,但实则身子虚得很。你要明白一点,身体永远都是格斗的本钱。你就算有着在英俊帅气的外貌,再有钱有权的背景,要想让一个女人永远地痴迷跟着你,靠的是不但是嘴上的话儿呵物质行动,最重要的还是床上的功夫。”

    “床上功夫?”何威微微一愣,而后心有会意与大哥双双色色一笑。

    “所以——”麦寻月同情地看向这个小弟,道:“你以后每天绕着府邸跑十圈吧。”

    “啊——不要啊——”何威的惨叫声响彻整个何府。

    。。。。。。

    在何府中的日子总是过得舒舒服服,安详之极。

    在孔子学院与京师天子学院的端午猜灯谜晚会前的比试尚未开始之前,麦寻月倒也在何府中呆得无聊了。有心想要寻找那个何家大小姐,想要看看这个音律上以及数学上都是天才的小妞究竟是何方神圣,但总是找不着,因为这小妞据说出门回去外婆家探亲了。

    真是可惜了。于是麦寻月寻了个时间在没人注意下偷偷摸摸翻墙出了何府,走了才几步就反应过来,老子又不是贼又不是真正的家丁书童偷跑出去,干嘛要像个小偷一样偷偷摸摸呢。肯定是以前翻墙偷看那些千金小姐们洗澡的时候习惯成自然了,想改也改不了,日!

    他有心想要找张师傅他们看看自行车的进展如何,不过肚子这是咕咕叫着开始抗议,想起今早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就偷跑,不,是溜出来了,有点饿了。

    寻了家看上去干净卫生的酒楼饭店,登上二楼。见这二楼上基本上都是满席,唯有一张桌子仅坐有一人,是个脏兮兮的老乞丐儿,独自吃着两个馒头一碗清茶。周边的人都搬着桌子离得远远的,似是与其为伍辱没了身份一般。

    “老伯,这里没人的吧?那好那好,我就不客气坐下来。”

    麦寻月可不介意这些,直接走了过去,就在老乞丐儿对面坐了下来,高声呼喊:“小二,来一只烧鸡,一碟烤鸭,两斤牛肉,两埕上等的高粱好酒。”

    “好咧,客官等等。”小二忙是应过一声。

    不多时,烧鸡烤鸭牛肉好酒都逐一递呈上来,摆满了小半桌。麦寻月一点也不客气,抓起一只烧鸡腿就是啃咬起来,满嘴都是油迹,盛着满满的一大碗高粱酒。

    他吃着吃着,见对面的老乞丐吃着两个馒头,眼睛却是瞧向他桌上的酒食,晶亮晶亮的,还流着口水。不由心头一软,就手撕一只鸡腿递给老乞丐,一点也不嫌对方身上的肮脏,还跟小二要来一个海碗,满满地倒了一碗酒递给老乞丐嘿笑道:“老伯,不用客气,喝吧喝吧。”

    那老乞丐儿双眼似乎猛地一下子晶亮起来,亮得直晃眼,麦寻月忙是遮住眼球,随后放下一看,却是见他眼神与方才无疑,依旧暗淡布有血丝斑斑。不由心中疑惑,难道刚刚产生了幻觉,看错了眼。

    他摇了摇头,这时小二凑在身边细声道:“客官,你可得注意小心一点,这个老乞丐可是疯子一个,整天在这里骗吃骗喝,从来没给过一枚铜板下来。而且整天就坐在这个座位上,赶也赶不走,打也打不走。要不是我家老板仁慈允许他可以每天坐在这里,还每天送五个馒头他吃,早就报官了。”

    麦寻月摇头道:“小二哥,感谢你的提醒。不过我并不介意跟这位老伯同桌一起吃饭,只要这位老伯也不介意就可以了。而且人人生来平等,不论高高在上的九五至尊还是贫如乞丐。哪一个不是没爹生没娘养的人。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的一条生命,谁也不可去亵渎,也不能随意践踏他们。我们不能否认一个人的生存价值,哪怕天子也是如此。可能舔在一声令下万夫伏地,血流成河,但不可否认曾经有着他们的存在过,这是不可抹杀的事实。”ps:这两天忙着收拾学校的东西,明天就能回家了,学校断网了,只能外出网吧上网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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