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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老头说的话,他颠沛流离,听起来和土豪段府没半毛钱关系,女主也姓段,难道男主段燃又是被女主家收留的?狗蛋嘛,如果他是段燃,那么按照套路,他在段家门前要饭的时候应该和女主来个不期而遇之类的才对。可他已经被爷爷收养了,而且还流浪了四年之久,这都没有遇到女主,那他应该就是没有男主命,嗯。

    冉小乐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哈哈,这小狗蛋应该就是个np没错!

    想明白了,冉小乐呵呵傻乐了一会儿,男主都是柯南,跟他沾染上的除了女主和大反派几乎都命不久矣。所以只要不挨着男主,爱谁谁,他冉小乐的蟑螂体质肯定能保证自己的生命长盛不衰。

    冉小乐虽然生得不够伟大,却也不想死得光荣。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男主,毕竟以他这个屌丝的属性,也遇不上女主。

    确定了自己应该性命无虞之后,冉小乐拍了拍手,乐天地给自己制定了在这个世界的人生理想,嗯,先定一个小目标——好好要饭,凑合活着。

    没事,死鸟的书全都是套路,不用看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势必能躲过所有男主出现的场合!

    这样想通了,冉小乐便没心没肺地困了,往爷爷身边一倒,这一天被雷劈被车压又被老天爷一惊一乍地吓个半死,如释重负的他很快便睡着了。

    事实证明,冉小乐又犯了他屡试不爽的老毛病——太瞧得起自己。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多了一个收藏

    谢谢大家!!!

    第4章 既来之,则安之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冉小乐的梦想是成为朱门,结果却还是沦为了准冻死骨,不过现在是夏天,倒不至于被冻死,饿死还差不多。

    于是冉小乐在这个世界奋起了,作为新家庭的长孙,他自觉有责任孝顺爷爷,教育弟弟,扛起养家糊口的重担。

    爷爷身子骨不好,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更别说到林子里劈柴了。狗蛋这四年跟着爷爷颠沛流离,饥一顿再饥一顿的,几乎是被野果子喂大的,随便捡根树枝估计都没比他那小胳膊小腿细到哪去,这严重营养不良的小身板,打猎?不存在的。比起自己的这个小弟,一直被人嘲笑弱鸡的冉小乐瞬间觉得自己魁梧了不少,比上不足,比下,冉小乐看了看,嘿,还是相当有余的。

    于是冉小乐意气风发地捡了一根长树枝,磨了大半天,把顶端削尖,踌躇满志地笑了笑,嗯,勤劳致富,先足食,再丰衣!

    他扛着“鱼叉”迈着正步来到湖边,像模像样地脱掉上衣挽起裤腿,向着水里大步流星地迈了进去。

    然后就哔——了狗了。

    事实证明,文人嘛,就喜欢纸上谈兵。

    屁都看不见。

    他能扎到的,只有自己的脚面而已。

    “哥,做什么呢?”

    冉小乐头也不抬,“捉鱼给爷爷吃。”

    那小东西居然笑了,“你看得见吗?”

    失节事小,丢了做兄长的面子才是大事。冉小乐干咳了两声,“这东西是凭感觉的,不用看清,你还太嫩了,不懂。”

    “哦。”狗蛋歪了歪头,“可那没鱼啊?”

    “没…”

    得,也别崩着装逼了。

    冉小乐往岸上哗啦啦地扒拉了一片水,溅了狗蛋一身,“好小子,嘲笑你哥我?”

    “不是,没有。”狗蛋一边躲着水一边笑道:“这水太清,鱼都在里面,你会游泳不?”

    冉小乐凌乱了。

    他怎么可能会?

    出生在水资源奇缺的穷乡僻壤,想和水亲密接触,除非跳井。

    “不会,问这干嘛?”

    小孩儿也挽起裤腿,淌着水寻了过来,“我…我身量不够高,过不去,爷的腿有病,在水里站不久就疼得厉害,你倒是可以,只是你这眼睛…”

    冉小乐说什么也要维持自己做兄长的威严,他在狗蛋的腰上掐了一把,“没大没小的是不是?爷爷怎么教你的?你你你的,叫哥!”

    狗蛋咯咯直乐,连声求饶道:“哥,哥我错了,哈哈…你别挠我了,忒痒…哈哈哈…”

    闹够了,冉小乐放过小孩,他插着腰,上下打量了一番面前的臭小子,目测…得有一米三四,瘦是瘦,个子倒是不挫。他自己也就一米七出头一丢丢,放原来就是半个残疾,但现在嘛…冉小乐得意地笑了笑,我是最高哒哈哈哈。

    “哥,你扛着我,咱往里走走,我来看你来叉。”

    “不错嘛,真不愧是我弟弟。”冉小乐捏了捏狗蛋的小脸,“跟哥想到一块去了。”

    “你要是再高点,咱就能叉到大鱼,现在只能捞小鱼了。”狗蛋直接把他当成了一棵树,自己爬到了他的肩膀上,“走吧。”

    冉小乐被他这通直白的嫌弃戳中了痛点,愤怒地颠了颠肩膀,“我说你这小孩像谁啊?”

    “别乱动,当心把我摔下去。”

    “唉我凭什么听你的啊!”冉小乐晃得更厉害了,“我就动,就动!”

    狗蛋干脆直接用腿圈住了他的脖子,平淡地说道:“行,不嫌勒你就动吧。”

    “我…咳咳咳…”脖子拧不过大腿,冉小乐决定还是先不逞这口舌之快,认输地在小孩的腿上拍了拍,“行了,你呆好了,我不跟你一般见识。”

    小孩抿嘴笑了笑,得了便宜继续卖乖,“哥,我将来肯定比你高。”

    “我还会长的。”

    “你都二十了,要是有点钱,媳妇儿都娶好几个了,咋还可能长?”

    冉小乐仰头翻了一个白眼,“二十三窜一窜,你没听说过?”

    “没。”

    “要不说你头发长见识短呢。”

    “那我二十三也会长啊,肯定还是比你高。”

    “你…”行,逼老子是吧?“那你也比永远我小十岁,老实呆着,叫哥!”

    “哥!”狗蛋这回倒是乖乖叫了,突然趴到了他的头上,小声说道:“你娶不着媳妇,等你老了,我养你。”

    冉小乐愣了一下,“切,还养我呢…”

    他这一辈子,娶不着媳妇的话被无数人说过无数次,他早就自动忽略免疫设为屏蔽词了,可谁这么认真地说要养他,搜索过全脑海犄角旮旯里的记忆,这还真他妈是第一次。

    连父母都没有说过的第一次。

    赔钱货,他记得大哥是这么说他的。他的眼睛看不清,不仅仅是近视,还是无论戴多高度数的镜片也只能勉强看到视力表第三行的弱视,以及三百度的大散光。童年的时候没有发现,发现的时候已经不好治了,不好治就意味着要多花钱。那会儿三弟的书念得好,钱当然要给他攒着上大学,四弟也刚出生不久,这种自取其辱的事连试着提一下都不必,冉小乐想都没想就直接认命地放弃了。

    他从初中起就没再换过眼镜,将那对厚玻璃瓶底子一直戴到了死。父母当然不可能知道,肯定也不想知道,那四百度的镜片在八百度的眼球面前几乎形同虚设。不过冉小乐也不在乎就是了,反正他只是看不清,又不是瞎,这种事就和冷漠的人情一样,习惯了就好。

    所以当一个人信誓旦旦地说要养他,无论是不是童言无忌,他都想矫情一下,毕竟太难得。

    “蛋蛋,哥问你个事。”

    “说。”

    “那个…如果我死了,你会难过么?”

    肩上的人僵了一瞬,急道:“你咋会死?”

    “我说如果,如果懂不?就是一种假设。”

    明显舒了一口气,“懂。但是为啥要假设?”

    “就是想着玩玩,你说呗,哥好奇。”

    狗蛋沉默了半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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