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2018-01-28完结文案:写文案无能QAQ自己感觉不算虐,情节简单无脑,不喜请轻喷内容标签: 生子 年下 搜索关键字:主角:温良,简让 ┃ 配角:林清 ┃ 其它:伪叔侄 七月的A市闷热的让人透不过气来。 温良看着办公桌前的清秀少年,只觉得自己的火比外面的太阳还旺。“小让。。。。。。”“你别说话!”简让盯着温良的眼神不善,“我问你,是你劝老头子把我送到墨西哥去的”温良揉了揉眉心,觉得头更疼了。见温良沉默,简让的火气却一下子没了,就像大冬天里被泼了一盆冷水,遍体生寒。“温良,”简让紧握双拳,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正常,却还是透着悲哀,“你就这么讨厌我讨厌到需要眼不见为净”温良眼看着少年眼里的光一点点熄灭,心里有些不忍。他想说不是,他想说我不讨厌你,甚至有些喜欢,但我不能毁了你这辈子。温良想了很多安慰的话,却一句也没说。说了有什么用呢这孩子对自己的心思就更难断了,还不如直接否定,忘得也干脆。“是。”一个字,音调没有任何起伏,没有解脱,没有厌恶,仿佛他肯定的是晚上的菜单。简让浑身一颤,合上双眼,果然,一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那么,温叔叔,再见。” 温良猛地睁开眼,四周一片黑暗,只有暖**的床头灯照亮一小块地方。冷风吹来,温良打了个冷颤,这才发现自己没盖被子,窗户也没关,现在头有些昏沉,嗓子也不舒服,温良一边下床关窗子一边想,估计要感冒。重新躺回床上,身上暖和了不少,温良看了眼时间,电子钟在黑夜里闪着幽幽的蓝光,2点整。明明昨天工作到十二点才休息,可温良现在怎么也睡不着。三年了,自简让去墨西哥进修已经三年了,每隔一段时间自己就会做那个梦,一遍一遍回忆那孩子离开时的落寞与决绝,温良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可若不拒绝,简让只会越陷越深,他才18岁,也许只是一时好奇,图个新鲜,根本不知道和同性谈恋爱意味着什么,自己不能推他入坑。温良越想越乱,最后满脑子都是简让的那句再见,知道今晚算是毁了,索性拿起笔记本开始查阅文件,“叮咚!您有一封新邮件。”这么晚了,谁会发邮件给他温良点开,瞬间僵住了身子,大红的封面上是烫金的喜字,不断有红心从喜字的缝隙里飘出来,充盈着整个屏幕。“温叔叔,我是简让,9月18日是婚礼日期,希望您能出席,很抱歉以这种不正式的方式通知您,我实在太兴奋了,等不及与您分享,正式的喜帖稍后会寄到贵公司,您会祝福的,对么”温良盯了那封邮件好久,满脑子都是一个念头,他要结婚了,简让要结婚了,那个曾经疯狂追求自己的少年现在要结婚了。。。。。。温良觉得自己应该高兴,他终于回到正常的生活了,他会有一个温顺和婉的妻子,生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孩子,到老了尽享天伦之乐,这不就是自己拒绝他的初衷吗可为什么胸口闷闷的,酸酸的。温良深吸一口气,够了,这是自己的选择,没错,自己没错。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简单地敲击,“恭喜你,简让。”
两天后,金洁终于又回到了学校。当她走进教室的时候,脸上依旧是一副冷 若冰霜的样子,然而我却知道她现在这样子八成是强自硬撑出来的。虽然偶尔还 会把目光转向我这里,但是每当我看向她的时候,她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把目光挪 开。 装,继续装啊。我在心中暗暗冷笑,一旦念及眼前这个装模作样的女人就在 不久之前被我摁在床上操得死去活来,我的胯下便撑起了一顶小帐篷,久久不能 平息。
晋江2016-11-02完结 文案: 若你不在,刚一出伏,便似入冬 内容标签:青梅竹马 乡村爱情 搜索关键字:主角:蒋听达,于伏 ┃ 配角: ┃ 其它: 多年后的一天傍晚,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旁边放着台录音机,里头正唱着老旧而仿佛蕴含着无限深情的法语歌。 经过的人都忍不住放慢步子听上两句,这时他们便会注意到老人正闭着眼睛跟着轻轻哼唱,右手放在大腿上一下下拍着,显然深陷其中。 只是没人能发现,他虚握起来的左手手心里正攥着一张黑白照片,像里的人捧着一只白茶缸坐在大靠背椅里,按下快门的一刹那漾开了一抹笑。 此时已是出伏天,晚上风凉,老人坐着坐着便搓起胳膊,不多会儿就提起录音机回家了。 暮色中,他步履迟缓地走在街上。嘴里的调子没停,却也没人再听。 若你不在,若你不在了啊。
特拉德大王国,绿水河北岸曾经首屈一指的强大国家,数百年前这个强大的 王国牢牢占据着绿水河北岸最为肥沃的中央地带,据史书中所言,当时他们的军 势之盛,财富之富足,远超周围的国家,有着大王国之称。然而在之后的数百年 间,由于中央权力的暗弱,特拉德大王国的国力不断衰弱,中央王权和各地的军 阀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最终使得后者慢慢脱离特拉德大王国,成为独立的邦国。
神洲东部偏远的雄山,这里苍松挺拔,青草葱翠,山间微风袭过,花香四溢, 馨香扑鼻,沁人心扉,抬眼望蓝天白云高山飞鸟,好不惬意痛快。 山谷中,人迹罕至之地,时常有凶猛野兽出没。但此时竟然有一位少年背着 野猪,沿着林中稀疏的野花铺成的小路行走。 这位少年看起来约十五六岁,身材到也健硕高大,比得上一般成年男子。大 概是久在山中居住,经常攀爬山路的缘故。 该少年皮肤有些黝黑,但看起来很健康。野猪差不多和他一样高大,使得他 背起来甚为吃力,小脸蛋也涨的通红。他身上穿的普通麻衣已经多处破损,露出 精壮的肌肤,和许多丝丝血痕,直到脸蛋上也有。这都显示了他刚才的狩猎是有 多么的艰辛和多么的惊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