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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灵全方面打探了这位客人的背景,了解其为苏州簪缨世家出身,为人以冷酷著称,至于其他,由于沈越来自外省的缘故,暂无线索。

    但单单沈越冷酷的一面,竟能传开千里,这就足够让百灵不敢掉以轻心了。难得感到些许悸惧,不过困倦占据上风的此刻,百灵决定一切都等睡醒再说。

    不过春季,盖上被子却给闷出一身汗,百灵踢开束缚,侧了身想继续睡下,门‘砰’一声被撞开,脚步声急匆匆冲向自己,百灵还没来得及睁眼,就被一个柔软的怀抱抱起。

    被扶正了身子,百灵才看清来人——一位年轻妇人。百灵没睡清醒,任凭妇人胡乱给自己套上衣裳,拉了自己的手冲出房外。跑得急促而费力,但却让百灵渐渐清醒。

    身边的景色从黄灿麦田、变成黄土坡地、穿过小溪,跨越丛林,最终来到江南小屋。妇人拉着百灵进了一座草房子,百灵回头,终于来得及仔细端详妇人,一身普通布衣也不能令其失色的姣好脸庞,鼻子嘴唇脸蛋,线条纤细而利落,唯独一双眼,灵动之余隐约透着一股忧郁,分外熟悉。

    第一眼看到这张脸,百灵就放下了该有的防备,任凭妇人拉着自己跋山涉水。一阵清风自身后拂来,驱走了最初的燥热,百灵回望床外,看尽春夏秋在眼底冬变迁。人活一世,不过图个现世安稳,百灵多么希望时光驻留在此刻。

    只是窗外变幻的景色突然定格在秋天,金黄的树叶似凝结了胭脂,逐渐加深,粗壮枝干最终承受不住一树妖艳欲滴的火红,化成一场漫天大火,吞噬了小屋,百灵再一次被妇人拉着跑向世界,只是这一次,沿途不再风和日丽,身后烈火紧追不放,暴风骤雨的袭击让妇人渐渐体力不支,脚步最终停留在一处山。百灵清晰看见妇人临终前回望身后紧逼火势的绝望,突然,妇人把百灵紧紧保护在怀里,一同跳下山崖。

    与失重接踵而至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百灵在坠落中尖叫、挣扎,闭紧了双眼,惊惧中听到不断有声音在呼唤,一会儿是‘壑儿’,一会儿是‘百灵’,一会儿是‘师傅’,只是混乱没持续太久,嘈杂最终汇集成一声声‘公子’,百灵不愿再被恐惧挟持,猛地睁开双眼。

    悬崖峭壁不见,眼前只有平静的床顶。百灵惊魂甫定,一声≈ap;ldquo;公子≈ap;ldquo;更是将他吓得迅速回头。原来是守房的龟公李四,自打沙鸥被赶出去,百灵最后几天的日常,都暂由李四料理,周到是周到,只是终究缺了份心照不宣的默契。

    百灵出了会儿神,床外敞亮,日头还没升到正中。一场不时上演的噩梦让百灵避免了沉于睡眠,时间宽裕,百灵缓缓起身,吩咐李四准备温水沐浴。

    水汽包融是百灵最为享受的放松时刻,水里放了药材包,带起的蒸汽散发着草木香气,百灵捞起面巾,拧干水敷在脸上,休憩了片刻。

    拿开面巾,百灵起身,李四应声而入,却被百灵阻止上前,毕竟要见的客人不寻常,百灵提前做足了功课,尽所能打探到了这位江淮客人的消息,凭着多年经验估摸着他的喜好,从而进行衣着打扮,所以,方才在李四准备沐浴汤水的间隙,百灵亲自挑选了上身的衣物。

    过去无数次想要逃离的地方,真到了离开前夕,百灵还是想要演好这最后一出戏,留一个圆满的落幕。

    李四在妆台上忙碌,把百灵稍后要取用的脂粉摆好在台面,伴随着屏风拉开的响声,李四也布置完毕,转过身,不禁呆住。

    在蓬门为君开做事四载,李四自诩蓬门为君开龟公元老,美色没少见,但能够美到让人目不转睛,连周围空气的美好因子都能被调动起来的,这真是头一回见。

    交领大袖花锦袍服,朵朵缂丝绣制的芙蓉花样,伴随着主人的走动,随光线明暗闪现光泽,百灵腰系白玉装祥文束带,宽肩窄腰的线条被勾勒到极致,衣摆轻盈,步态轻巧而不失端庄,颀长的双腿线条,走动之时若影若现,一双蜜色弯头鞋在裙底犹抱琵琶半遮面。

    洗尽铅华的素颜,在艳色衣物的衬托下异常干净,乌发沾水,服帖着披散开,不算出众的五官,却整齐一致得轻薄,那轻轻翕动的鼻翼,更似蝉翼一般,透着沐浴后的粉嫩,吹弹可破。

    直到手上兽骨梳被拿走,李四才回过神来,赶紧抢回梳子,取了手边毛巾,把百灵头发上多余的水珠吸掉,正要替百灵梳头,再一次被阻止,这最后一场节目,百灵决定一切亲力亲为。

    一切准备就绪,百灵便在自己的天籁阁候客。不过午时一刻,小厮便前来告知客人已到。斟酌片刻,百灵决定走出阁外迎接。

    ‘蓬门为君开’并非建在平地,稍有坡度,中院地势为最高,而在中院之内,又数百灵所住的天籁阁占据制高点。因而,百灵出了阁门,只需凭栏眺望,蓬门为君开一众景况便可尽收眼底。

    午时,来客不多,因而百灵一眼就看见了由李四领着入院的人。看不清脸庞,但古铜色皮肤与一袭黑衣相衬得巧,走路大步流星,腰杆笔直,两淮巡盐御史作风凌厉的传闻,来人矫健的步态已尽然彰显。

    春风拂面,带落一朵玉兰,百灵出手接住,花瓣柔软雪白,却透着生命的硬挺。

    真是个好季节呢!

    能够碰上英姿潇洒的对手,这一场落幕戏的开端,百灵算是满意了,笑意悄悄在眼底积聚。

    只是,真正看清客人面目,百灵略微惊讶。

    眼前的人——沈越,百灵见过。

    秦爷表态要赎走自己的那个下午,走出茶楼之时,便碰上了眼见的人。

    只是当时,沈越一身布衣,该是身负要事,与秦爷打了个照面便上茶楼去了。见面虽匆匆,但沈越似捕食者打量猎物般检视自己的眼光,时隔五日,依旧清晰。看秦爷招呼时的情态,想必他二人有所交情,只是百灵回来便碰上了沙鸥的事,便无暇多想。

    中院的阶梯为观景所设,宽阔而平缓,使客人在跋涉中不觉疲累。可惜沈越似乎无意赏景,拾级而上,踏完最后一阶,终得与百灵平视。四目相对,百灵主动颔首一笑,生得的一双细长桃花眼,弯起来别样的柔媚。

    “百灵有幸,前日匆匆一面,不过数日,又得与沈爷再会。”

    再寻常不过的几句话,却让百灵说得沁入心脾,饶是沈越见多识广,也有瞬间被这般天籁嗓音所折服。百灵百灵,真是人如其名。只是沈越的回话,却一点儿也不客气。“花钱就能办成的事,谈何荣幸。再说,与我再会,幸还是不幸,有待考量。”

    自百灵蹿红,就几无客人如此不客气,即便有,也不会在初次会面。

    能进入蓬门为君开中院的客人非寻常之辈,再加上有前车之鉴,因而对于初次见面的客人,百灵都会事先了解背景。迅速在脑海里翻卷阅宗,百灵能想到的,也只有沈越与即将赎走自己的秦爷交好,除此之外,二人再无交集。未做亏心事,也就不怕鬼敲门,思量至此,百灵稍稍定心,但突然好奇:沈越寻上自己,除了狎弄,还有什么其他目的?

    微施胭脂的两片薄唇,再次染上笑意,百灵做了个请的手势,二人便入了房。

    挥退了正好端茶水进房的小厮,百灵请沈越入座,轻叩两声桌面,桌角一处木板自动抽空,升起一只绿玉斗,百灵转身前往博古架,抱来一个景泰蓝小瓮。

    炉上的水早已烧好,百灵取过绿玉斗,连同茶盘上原有的茶具一同,提壶浇水烫了,添置茶叶,灌水泡发,第一泡润杯,原先暗淡的玉色在茶水滋润下,转瞬苍翠欲滴。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可全程下来,沈越目光只锁定住了百灵的一双手,一袭肌肤柔嫩润滑,在光线下散发出饱满的光泽,修剪整齐的指甲,圆润地盖在指尖,骨节分明而修长,在杯盏间自如游移。沈越第一次觉得无法否认,这是他见过的,最美的一双手,无论男女。

    百灵早已察觉了沈越目光,只是已然习惯被人观赏,默不作声把茶盏轻轻置在沈越面前,也不吝啬,一双柔荑交叠着放在桌沿。

    百灵其实是在试探。进蓬门为君开的,都为寻欢而来,还没进门就已黏紧小倌上下其手的客人比比皆是。

    但沈越显然不是。

    无论是见面的一番话,还是进门后选择与百灵相对而坐的疏远举动,都让百灵不敢妄动。

    而当下,虽无大动作,但沈越终究将目光投注于自己身上,那就有路了,百灵心下稍松。

    沈越视线上移,由百灵绣着似锦繁花的领口,到鲜花相比也要逊色三分的面容。五官精致,线条纤细,顶好的脂粉均匀服贴在脸,未见任何瑕疵痕迹,两朵桃花在两颊氤氲漫开,眼角稍稍勾起,相较前日相见的素净,当下平添几分妩媚,但凭一张粉装玉琢的脸,就已足够勾魂。

    百灵感受到了沈越打量的目光,虽没有前日捕捉猎物般的锐利,但这背后的意味,说不清,道不明。

    突然,沈越出手,百灵不由一惊。

    没想,沈越出手,不过为端起茶盏,一饮而尽。

    或许又是自己多疑了,但防人之心不可无。百灵平复情绪,笑得温和,给沈越添上茶。“沈爷生意做得开,走南闯北阅尽大千世界。这沏茶的水,不知沈爷能否品出源头?”

    “怪道你要从瓮里取水,原来这里连泡茶的水都不简单。刚才喝得急,但还是能感受汤水醇厚,过口留香。这香味……不是茶味,更像花味。至于源头,各地的水多少沾过口,但让我认,倒真是为难了。”说罢,沈越垂眸,举杯,这次却是小啜一口,思忖了会,最终无奈微笑。

    沈越第一句话里藏刀的讽刺,让百灵一时窘迫,但而今却有些许怔忪,因为百灵发现,沈越这一笑,竟然全然无害,或许是垂了眸,眼里锐利的光被掩盖住的缘故吧。

    百灵嗓音温软,一出口便能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只听他悠悠道:“沈爷您说尝出了花香,百灵不为难人,既然设问,必然是料想沈爷能答上来。这沏茶的水啊,其实跟花是生在一块儿的,沈爷不觉花味相熟么?”

    “我不懂花,尝不出来。”

    “沈爷不懂花还上蓬门为君开采花,也是有心了,”如果是其他客人,百灵或许会加上一句‘备感荣幸≈ap;ldquo;,但对手是沈越,料他不会给自己阶梯下,百灵也就不自取其辱了,继续道:“这水是百灵去年托人从苏州带的,是日出前采的绿萼蕊心里的雪,到手后一直埋在这院中最大一株玉兰花树下。得知苏州也是沈爷您的桑梓,昨儿特意挖出,想着今日让您尝尝。”

    沈越听了,不由得再次啜了口茶,闭眼品味,良久,道:“这梅花的差别,还是尝不出来。沈某一届粗人,糟蹋了如此好物,罪过。”嘴上抱歉,眼里却是玩味。

    沈越处处明枪暗箭,都指向一个意思,那就是瞧不起自己。

    至此,百灵已心下了然,沈越是专程找麻烦来的。既然他仍然没有亮剑,那么自己就该主动一些了。“沈爷难得光临寒舍,是想听百灵唱曲子呢?还是照此,以茶相伴,叙个旧?”

    “百灵歌喉,美名远扬,沈某远在苏州便有所耳闻。今日一来,确实有想听的曲目。《张协状元》的张协,《窦娥冤》的张驴儿,《赵氏孤儿》的屠岸贾,沈某都想一睹百灵公子的演绎。”

    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百灵暗暗咬牙。沈越所举的角色,没一个是好货。张协高中状元,便忘恩负义,抛弃了结发妻子;张驴儿设计陷害不成,反倒误杀了自己父亲,却诬陷是窦娥所为,致使窦娥冤死;而屠岸贾,更是赵盾灭族之冤的始作俑者,可谓罪孽滔天。

    沈越见百灵虽然脸上笑容依旧,但眼里早已翻江倒海,不由冷笑,似乎很满意对手在自己进攻下溃不成堤的结果,继续道:“这些曲子,想必你早已烂熟于心。逢场作戏是尔曹的强项,以往对着赵爷李爷张爷唱,今日对着我沈某唱。呵呵!这些天也是苦了你了,一出出戏演得精彩,一路唱进了秦府。想必就算进了府,你也不惯安分,不久糟蹋完秦爷,接着攀上什么杜爷孙爷,又换了拨听歌的人。”

    百灵再没线索,至此也大概猜到沈越是为什么而来的了;但仍面不改色:“原来沈爷是为了秦爷,才屈尊光临寒舍。赎走在下,是秦爷的意思,秦爷是聪明人,若他自个儿不愿意,小的就是长了七窍玲珑嘴也说不动。”

    沈越笑了,玩味一笑:“你当是秦奋他真看上你了?”

    话已至此,百灵长期压制的少年任气被激起,只是拿不了挑衅的人如何,强压了怒气,平静道:“愿闻其详。”

    第4章 第4章

    沈越端起茶盏,却是往下重重一放,顿时茶水四溢。“你哪儿来的自信,确定秦爷三天后一定会带你走?”说完,沈越一甩袖子,背过身去。

    百灵向来敏感,沈越转身的决绝,那样子,像是见着了极度恶心的东西,连看一眼都不愿。

    同时,百灵也听出来了,沈越的话,不是疑问句,而是一个肯定。秦爷的承诺,看来要没望了,只是,百灵想知道理由。抬眸,又是夕日,晚霞勾勒出眼前男人伟岸躯干的轮廓,百灵心底有些发酸,但嗓音依旧淡然。“百灵请教沈爷,敢问秦爷有何理由不带走我?”

    “怪就怪你糊弄错了人。既然敢在我沈越眼皮子底下耍花招,就没有我不管的道理。”沈越回身,居高临下,盯着眼前优伶的眼,一字一句道:“你为了攀上秦爷这根高枝,背后使了多少手段,秦恳老实,没觉察出来,你就当可以骗过所有人?”

    百灵忖度片刻,抬眸,对上沈越,眼里却是媚态:“想必是沈爷不懂这一行规矩,青楼蓬门为君开,都是让客人逍遥所在,我们这些人不使出浑身功夫,又怎会让你们惦记……”

    一语未完,就被沈越猛地打断:“我都找到这儿来了,你以为打岔子能糊弄过去吗!你说说,秦爷家里出的那些事,有哪件没你的掺和!”

    话已至此,再没什么可虚与委蛇,百灵直视沈越,那眼神似在挑衅沈越继续往下说。

    像百灵这种久经沙场的优伶,不到迫不得已,这种狗急跳墙的强硬是万万见不着的。沈越一时玩心上来,出手,挑起百灵下巴,端详了会儿,一脸妆容完美无瑕。突然使了力,摩搓着百灵下唇,好看的胭脂被揉搓殆尽,晕开在唇角。

    上好的胭脂,上在该染的地方叫化妆,但碰到了手上,那便是脏东西。沈越抬指,看到指尖染脏,嫌恶地皱了皱眉,随手就擦在百灵粉妆玉琢的脸颊上,刚好不好,竖竖两条涂在眼底,像是两道血红的泪痕。

    沈越收回了手,似乎才发现百灵脸上恶作剧留下的涂鸦,轻佻地‘哦’了一声,漫不经心道:“对不住了,百灵公子,弄脏了你的脸。不过没关系,沈某自备手巾,茶水去污,沾湿了给你擦干净吧。”

    说着还真取出一条手帕,却被百灵出手,抓住了手腕。

    百灵眼里再没有笑意,冷冷道:“沈爷别再吊人胃口了,该说的事,尽快说完,也省得沈爷继续呆在这里觉得恶心。”

    沈越收回手,在手帕上擦了擦,随手丢弃在地上。“既然尝尽了被糟蹋的滋味,知道这种滋味不好受,那你作甚去糟蹋别人?”

    百灵果然抬眸,不过这一次眼底透着了然。

    沈越再次坐下,道:“怎么,被你祸害的人太多,想不起哪位来了?”

    见百灵果然噎住,沈越冷笑,继续道:“那就说说秦家三爷吧。他视财如命没错,但从未想过伤害手足。你呢,抓住这一点,在秦爷面前大吹耳旁风,离间手足不算,还把秦三爷招来蓬门为君开,偷偷下药,让他对小倌欲罢不能。可怜三爷,在这里花了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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