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沈知秋住进了周春丽家, 陆修远这爷四个基本上就长在了周春丽家。
陆天龙和陆云腾晚上都赖着不走, 陆天龙那小嘴儿甜的啊, 更是说,希望每天早上一睁开眼睛都能看到沈知秋。
对此, 陆修远很是气愤啊,明明是他看上的女人,倒让这俩臭小子捡了便宜, 结果呢,倒是他每天都要回去自己那个空空荡荡的家里去,简直岂有此理。
不过,沈知秋在义南村,总比在镇上近,而且, 他不用特意找借口去看沈知秋,每天一起来,来到周春丽家,就能看见沈知秋那张明艳的脸。
陆修远心情这个好啊。
明眼人都看着呢, 陆修远不像以前一样板着脸了,无论干啥,都是乐呵呵的,走路都发飘。
不仅如此, 睡觉的时候都是甜滋滋的, 梦里都是沈知秋, 能不乐么?
陆修远自己琢磨着, 沈知秋绝对是他的福星,瞧瞧,年底之前,他压的货,全都卖了出去,赚了不少呢。
为此,他特意扯了布拿回来,给家里每个人都添一套新衣服。
其实是想送沈知秋的,可别人没有,她也不可能收不是?现在,大人孩子都有,沈知秋拿了也不会突兀。
原本陆家二嫂对沈知秋住在自家婆婆这儿颇有微词,这下拿了陆修远的东西,乐呵呵的,啥都不说了。
趁着晚上陆修远回家,周春丽跟了回去,跟他说了沈知秋遇到的麻烦。
听了沈知秋婆家人又来闹,陆修远那个气愤啊。
“老三啊,这事儿,小沈虽说不让咱们插手,可我觉着,你得管,你得让小沈觉着你是能依靠的住的人,要不人家小沈咋能对你上心?”周春丽说得头头是道。
陆修远认真听着,觉着说的真对,还是女人了解女人。
他想了想,“过年先这样,先别提这糟心的事儿,等过完年消停了,我想办法会会老张家的人。”
对于这方面,周春丽对自家三儿子是特别放心,从小到大,就没有他吃亏的时候,出了事儿,都得先看,对方是不是被扒了一层皮。
“你心里有数就成。”
时间一晃而过,没几天就到了春节,这是陆修远第一次在民间和百姓一起过年。
家家窗户上贴的都是自家剪的窗花,对联也是找村子里最会写字的老先生写的。
大年三十儿一大早,家家户户开始忙活起来,热热闹闹的。
陆修远看着自己门上的红对联,心情不错,虽说,没有以前在宫里的奢华,可这里的人朴实啊。虽说没有什么好吃的,但是一大家子坐在一起,其乐融融,整个年也过得是有滋有味儿的。
晚上吃的饺子,似乎都比宫里宴席上的东西有滋味儿。
吃了饺子,周春丽他们就去休息了。陆修远今天没回自己那个家,他站在院子里,仰望星空,很是感慨。
也不知道他的王朝,现在成什么样子了。当初他看着那个破败的家,想离开,现在却觉着这里的人,人情味儿十足,自己每天劳作,似乎比之前面对的一本本奏折更让人心里踏实。
他勾起嘴角,身姿挺拔,沈知秋站在门口拿了一件棉袄,看着近乎与黑夜融为一体的陆修远,总觉着他孑然独立,似乎平日里的他,压根不是真正的他。
沈知秋往前走了两步,将棉袄披在陆修远身上,“天冷,别冻出病来。”
陆修远偏过头,伸手抓着肩头的衣服,不小心碰到了沈知秋嫩滑的手背,心头猛地一颤。
沈知秋也有些无所适从,收回手往旁边撤了一步。
陆修远轻咳一声,“你怎么出来了?”
沈知秋笑笑,“睡不着,出来一冻,就更精神了。”
陆修远很想拉过她的手,可手伸出去又怂了,这要是以前他后宫里,还用他拉人家手,他给个眼神,他的爱妃们就凑上来了。不过现在想想,他的爱妃们实在是太不矜持了,还是沈知秋这样的好。
陆修远就这么看着她,感觉自己是个傻子,天天感觉有一肚子话要跟人家说,现在竟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反而是沈知秋更健谈一些,“你不知道,这是我过的最热闹的一个年,我父母很早就去世了,过年,当然就我一个人。后来遇到了建国,他对我确实很好,可那几年过年的时候,都是我最痛苦的时候。”
沈知秋这么说着,陆修远应该能猜到,按照习俗,过年都去婆家,张建国如果不在家,沈知秋自己也是要去的,就她婆婆那家人,真是可怜了沈知秋。
沈知秋说话的时候,嘴边还挂着浅浅的笑,“再后来,建国牺牲了,去年过年……”算了不说了。
去年过年,已经不是痛苦和凄惨能形容的了。她还以为,她就那么去找张建国了。
“陆修远,你人真好,婶子人也好,谢谢你们收留我,让我终于可以体会一下普通人家的温情。”
陆修远被她的笑容所感染,一个激动,直接拉过沈知秋冻得冰凉的手,“只要你愿意,每年我们都可以一起过。”
陆修远掌心的温度传递过来,带给人无尽的厚重与踏实,沈知秋脸刷地就红了,正好夜深,这才不被陆修远察觉。
她本想抽出自己的手,可总觉那样陆修远会不会失望,而这种温热,她竟然有些舍不得。
沈知秋茫然地点点头,“谢谢。”
陆修远发觉沈知秋一直低着头,这才惊觉,自己已经拉过了人家的手,本想松开,可是沈知秋都没反对,他就当做不知道好了。
她的手,冰冰凉,但是与农村姑娘不一样,更嫩滑,爱不释手。
俩人站在星空下,手挽着手,一个眼中情意绵绵,一个低着头不知所措,在这院子里,远远看过去,倒还觉着莫名的和谐。
“哎呀,你俩干啥呢,吓我一跳。”陆二嫂起夜一推门,正好看见眼前的黑影儿,拍着胸口,似乎吓得不轻。
沈知秋慌忙地抽回手,原本还觉着冷,现在整个人都开始发烫,低着头回了屋。
陆修远恨恨地瞪了陆二嫂一眼,都怪她,坏了自己的好事儿,原本他还能多跟沈知秋单独呆一会儿呢。
除夕晚上过去,陆修远和沈知秋的关系明显有些不太对劲儿,不过俩人都尽可能装着跟没事儿人似的,沈知秋没事儿还帮陆修远带带孩子,有时候拿出课本教陆天龙和陆云腾认字。
陆修远本也想多学学这个世界的字,毕竟脑子里还有本书他还没看懂呢,所以闲下来的时候,几个人围着炕桌坐下,沈知秋教,大人孩子一块儿学。
久而久之,陆二嫂也把自家儿子生子送来,陆大嫂家的婷婷也跟着听,就连村子里的马铁蛋几个孩子也都跑了来。周春丽这屋,俨然成了个小学堂。
陆修远坐在一旁,也不觉着跟一大群小萝卜头一起学认字有啥丢人的,他反而很惊奇于沈知秋教认字的方法,那些歪歪扭扭的东西,竟然叫拼音,还带升降调的。
陆修远发现,这些拼音学会了,只要带着拼音的字就可以读上来,不会写的字,也可以用拼音代替。
这真是个好东西,比他小时候一个字一个字的去认,简直容易太多了。
更容易的是,这里的是简体字,很多就是繁体字简化而来的,时间一长,陆修远摸到了些规律,有些字可以猜出来。
不过就算他再聪明,也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简体字都学会,学习的东西,总要慢慢来才行。
不过趁着沈知秋在,他晚上默默地翻看脑海里的书,第二天再把不认得的字记下来单独问沈知秋,他已经看了前几章。
看得他是抓心挠肝啊。
以前的书都是四书五经,家国大事,他是真没看过这种野记杂文,而且这本书俨然跟那种野记杂文还不同,故事写的是相当垃圾,可莫名的想看下去。
文笔?文笔就跟不用说了,哪里有文笔可言。差不多就是,“你吃饭了吗?我吃了。哈哈哈,我也吃了,哎呀,今天天气真好呀。”这种,陆修远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得进去。
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名叫陆宝儿,是与他同名陆修远的三儿子。陆修远想想,这不就是他的陆东来么?
开篇的时候,陆宝儿已经三四岁了,被周春丽娇惯的不成样子,指东就不能往西,年纪不大,恨不得把房子掀了,偏偏他奶奶不让打不让骂。
陆宝儿今天挠了这家孩子,明天摔了别人家的碗,后天将人推下河,大后天把村子里的草垛给烧了……
而陆修远本人呢,天天出去瞎胡混,根本不知道家里什么情况,有钱就吃喝玩,到处勾搭女人,竟然在周围好几个村子,镇上,县里都有相好的。
对于陆宝儿这么“淘气”,除了周春丽护着,还有就是陆修远这个人,没人敢惹,你要是惹了他,那你家可就不得消停了。
反正,他最闲,要不就勾引你家女人,要不就守着你家干吃不走。
谁乐意养个大爷啊?大家都把这爷俩儿当做村子里的头号祸害,恨不得这爷俩赶紧死了的好。
一直到沈知秋开学,陆修远正好看到,陆宝儿七岁在镇上小学读书,把人家孩子大牙打掉了,有老师训斥陆宝儿,结果陆宝儿不忿,用脑袋把老师的两条肋骨撞断了……
陆修远看到这里,低头看看他身旁睡着的团子样的陆东来,这家伙,以后就这么作的?真是头疼啊。